2017年10月31日 14:35 来源:中国侨网
答:根据规定,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华侨、外籍华人,可以依法参加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符合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条件的,可以领取社会保险待遇。
如在出国前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保留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再次回国就业并重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新、老养老保险关系可以续接。
如在出国前已经办理离职手续或者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无论是华侨还是外籍华人,都不符合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摘自国侨办侨务干校编著《侨务政策法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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