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6月20日 17:41 来源:甘肃省外侨办
申请材料:
一、认定归侨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和住在国的居留签证正本及复印件或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申请人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认证(原件)。
2、回国定居地辖区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身份)证明。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认定侨眷。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有华侨、归侨身份亲属的身份证明材料;
3、与具有华侨、归侨身份亲属的关系证明。
办理程序:
省政府政务大厅省政府外事办审批窗口收到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后,符合法定条件和形式,材料齐全的,由窗口受理,并发给申请人受理凭证,同时移交省政府外事办侨务处办理。侨务处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审查,符合规定的出具身份证明,不符合规定的告知申请人理由,并退回材料。
承办部门:
省政府外事办公室侨务工作处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