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4月10日 14:20 来源:中国侨网
答:《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规定,归侨、侨眷因境外直系亲属病危、死亡或者限期处理境外财产等特殊情况急需出境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有效证明优先办理。
公安部关于《公民因私事出国护照申请、审批管理工作规范》及其《补充说明》指出,归侨、侨眷申请出境探亲、访友,凭其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地方人民政府侨务部门出具的归侨、侨眷证明,只需提交其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意见,可免交境外亲友的邀请信和邀请人在前往国的居住证明。(摘自国侨办侨务干校编著《侨务政策法规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