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3月30日 09:56 来源:江门日报
江门日报讯 (记者/叶田) 我市(江门)打造人才强市再出新政!日前,记者从市委组织部获悉,为加强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引进海内外创新科研团队的工作力度,促进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该部联合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创新科研团队引进和资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按创新科研团队的等次分四档标准进行资助,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创新科研团队可获千万元资金的资助。
据了解,江门市创新科研团队指自主组建或与我市企、事业单位以及科研平台合作,有明确的技术路线图,致力于重要科研项目或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海内外优秀人才团体。《办法》明确,将优先支持与我市及各市(区)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的创业创新团队,以及与部属高校、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开展产学研合作的创业创新团队。团队引进后需在我市连续工作3年以上。团队带头人每年在我市工作6个月以上,第一、二核心成员应全职在我市工作,其它核心成员平均每年在我市工作时间3个月以上。
我市对引进创新科研团队的项目也进行了明确的分类,要求“必须能够产业化并产生优良的经济效益”。第一类是国际领先水平创新科研团队,即团队带头人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在国际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或者团队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等技术成果为国际先进;第二类是国内领先水平创新科研团队,即团队带头人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在国内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或者团队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等技术成果为国内先进;第三类是省内领先水平创新科研团队,即团队带头人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在省内同行中处于先进地位或者团队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等技术成果为省内先进;第四类是市内领先水平创新科研团队,即项目团队带头人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在市内同行中处于先进地位或者团队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等对推动我市传统产业升级和加快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具关键性作用。
《办法》指出,我市将按创新科研团队的等次分四档标准进行资助:被评审确定为第一类创新科研团队的,给予1000万元专项资助;被评审确定为第二类创新科研团队的,给予600万元专项资助;被评审确定为第三类创新科研团队的,给予300万元专项资助;被评审确定为第四类创新科研团队的,给予100万元专项资助。
此外,对引进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国家级创新科研团队,我市将按照国家首次资助额1:1的比例提供配套资助。对入选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广东人才特支计划”和“广东扬帆计划”等省级创新科研团队,我市将按照省资助额1:0.5的比例提供配套资助。
在申报方面,创新团队的引进原则上每年申报一次,由市科技局统一组织评审工作。在考核方面,创新科研团队根据协议规定获得资金资助,严格按照资助协议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并根据项目绩效目标对创新科研团队进行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