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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03日 11:42 来源:中国侨网
问:归侨、侨眷在职职工因私事短期出境申请事假有何规定?
答:根据国务院侨办、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归侨、侨眷职工因私事出境的假期、工资等问题的规定》:归侨、侨眷在职职工因私事短期出境申请事假,其假期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批准。去港澳的,不得超过三个月,必须按期返回。出国的,不超过半年,如因故确需续假,应在批准的假期内向所在单位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假期从离开工作岗位之日起计算。(摘自中国国侨办侨务干校编著《侨务政策法规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