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25日 13:57 来源:中国侨网
问: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有何规定?
答: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仅用于解决优秀留学人员回国后的科研启动问题,并且原则上只资助一次,不重复资助(极少数优秀拔尖人才除外)。对已获资助后再次出国的留学回国人员,一般也不再资助。
资助对象应为在外留学三年以上并在外获博士学位、或在国内获博士学位后在外留学一年(含一年)以上、45岁以下、回国后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
未获博士学位,且在外留学一年以下(含一年)的进修生、访问学者,如确有重大科研项目,须经专家特别推荐和评审同意,方可享受资助。
申请人应统一使用教育部制定的《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申请表》提交申请,统一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受理包括国家留学基金委派出的各类人员的申请。(摘自国侨办侨务干校编著《侨务政策法规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