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发出通知,2016年“三侨考生”高考加分认定有关工作开始,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加分不再办理。
按照(河北)省招生委、省侨办等10部门印发的《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优惠加分考生资格审查和公示办法(暂行)》的规定,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三侨考生”高考加分工作的通知》(冀政侨政字[2015]19号),市侨办开展2016年“三侨考生”高考加分认定工作。省考试院已向社会公布了2016年高考网上报名事项及要求,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以上简称“三侨考生”),需要在高考报名时向报名点提出申请。“三侨考生”按规定向设区市侨办或省直管县(市)侨办提交高考加分认定材料,设区市侨办和省直管县(市)侨办按规定办理资格认定并出证。设区市侨办和省直管县(市)侨办将办理考生信息报省侨办。省侨办对全省“三侨考生”资格信息进行公示,公示后报省考试院。
据悉,2015年7月24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修改了《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取消了“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参加普通高考,给予总分增加10分的照顾”。从2016年起,不再办理侨眷高知子女参加普通高考加分认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