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广东侨务工作媒体通报会”上,广东省侨办向媒体通报了近年全(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工作情况。作为全国首部保护华侨权益综合性地方法规,《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简称《条例》)将于明起正式实施,这是广东省侨务法治建设的新突破,在全省侨务工作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笔者就全省华侨权益保护工作情况及《条例》制定出台的过程、特点等分别采访了广东省侨办主任李心,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林琳。
《条例》出台助力广东华侨权益保护
李心对笔者说,《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的出台和实施,必将有力促进提升我省依法护侨、依法侨务的水平,有利于进一步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建设发展。
李心强调,广东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华侨权益保护工作,先后制定一系列保护华侨权益的政策法规。近几年来,全省侨务部门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护侨,较好地维护了侨益,取得了明显成效。
首先是侨务政策法规建设有新突破。(广东)省侨办近年会同省有关单位就华侨回国定居、华侨农村宅基地、华侨子女回国就学等制定出台多项法规政策,完善保护华侨、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政策法规体系。2011年以来,省侨办牵头、大力推动《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的立法工作,历经4年多的不懈努力,在省委、省政府和省人大、省政协的重视支持下,《条例》在7月31日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定于10月1日正式施行。
第二,侨务政策法规宣传有新举措。加强宣传阵地的建设。全省共有20个社区被国务院侨办授予“全国社区侨务工作示范单位”,有8个社区被国务院侨办授予“全国社区侨务工作明星单位”。在全省基层社区还设立66个“侨法宣传角”。同时,通过《广东侨网》、“广东侨务”微博及海外华文媒体《侨乡广东》专版及国内、省内各媒体平台,发布侨务政策法规及解读信息,让海外侨胞及时了解。
第三,保护华侨权益有新平台新抓手。广东省侨办成立广东省华侨华人投诉咨询服务中心,组织成立由我省120多名优秀律师组成的“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和“广东省侨资企业律师服务团”深入侨企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和服务。成立“广东省侨商投资企业协会”,推动广州、深圳等6个市成立侨商会,及时听取侨商的意见和建议,引导侨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四,调处华侨权益问题有新成效。重视侨胞的来信来访工作,对侨胞反映权益受侵犯的问题,积极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和地方认真处理。5年来广东华侨华人投诉咨询服务中心接受来信来访4537宗,涉及50个国家和地区,办结率达到96.2%。如华侨教育权益,凡是回国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华侨子女,都能够享受到“一视同仁”的政策,较好维护了侨胞的合法权益。
在谈到《条例》立法的必要性、重要性时,李心认为,我省是全国第一大侨乡,海外侨胞人数众多,与我省联系密切,制定《条例》十分必要、十分重要。一是贯彻落实宪法精神及党和国家侨务工作基本方针的需要;二是加强华侨权益保护工作的需要;三是服务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四是推动我省侨务工作法制化的需要。目前国家层面还没有保护华侨权益的专门立法,我省制定的一些具有广东特色的保护侨胞合法权益的侨务政策,还没有上升到法规层面,在执行中缺乏权威。因此,有必要专门制定保护华侨权益的综合性地方法规,进一步从法制层面保护华侨的合法权益。
李心指出,《条例》第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和加强华侨权益保护工作”,并分别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侨务部门、政府其他部门的职责。省侨办作为省政府主管侨务工作的部门,始终把保护华侨权益工作摆到侨务工作的重要议程。下一步,我们将大力宣传贯彻《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全面推进侨务法治建设。具体要着力推动各级侨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研究落实贯彻的实施办法和工作举措,提高各级侨办依法护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争取将《条例》纳入各地普法教育工作计划,通过印发资料、举办宣讲会等手段,运用新闻媒体、侨刊乡讯、海外华媒,依托全省60多个“侨法宣传角”,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深入开展《条例》的宣传,推动《条例》进机关、进社区、进园区、进侨场、进企业、进侨社。继续加强对海内外侨情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法规,进一步健全完善侨务政策法规体系。加强为侨服务公共体系建设,持续推动各项公共服务有效覆盖归侨侨眷,着力为在粤侨胞提供便利有效服务。(乔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