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在山东如何申请定居、“三侨考生”高考享受哪些照顾政策等问题,都是在山东发展的侨胞所关心的切身问题。记者12日在《山东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条例》集中宣传周启动仪式上了解到,作为山东省内首部涉侨地方性条例,《山东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法律的手段明确和规范了广大侨胞关心的问题。
《条例》于2015年1月1起实施,共35条。涉及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山东省的参政议政、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扶贫救助、出入境等多方面的权益保护。《条例》中强化了侨眷参政议政权利,保障了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归侨学生接受教育的权利,明确了华侨在山东省的身份证明及合法权益保护问题,细化了归侨侨眷出境探亲权利,以及明确了处境定居归侨侨眷养老金领取、回国就医、养老保险等权益。
“山东是长江以北重要的侨务资源省份,山东有归侨侨眷120万人之多;山东籍的海外侨胞、港澳同胞120万人,分布在世界97个国家和地区,以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巴西、加拿大居多,是山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条例》是山东省第一部以条例的的体例制定的涉侨地方性法规,《条例》为广大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进行了全面、明确的规定,适应了侨情发展的深刻变化,为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维护权益提供了法制保障,也为各级侨务部门依法护侨、推进侨务工作法治化进程提出了新的明确的要求。”山东省侨办副主任孙西忠说。
据国务院侨办国内司司长王萍介绍,涉侨法律法规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侨法宣传教育是弘扬法律精神,培育侨界法制风尚,树立侨务法律信仰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国务院侨办注重加强顶层设计,将侨法教育纳入国家的普法工作整体规划,实现侨法宣传与全国普法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建设宣传阵地,打造宣传移动平台,夯实侨法宣传基础,支持和鼓励地方侨办通过多形式、多途径,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山东颁布实施《条例》,走在了全国侨办的前列,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对于更好的维护侨界合法权益、凝聚侨心、服务山东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王萍说。
“一部法律的贯彻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通过进一步学习贯彻条例的立法精神、基本内涵、主要内容,更好地为广大侨胞搞好服务,增强广大侨胞依靠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增强广大侨务工作者依法护侨、依法办事的能力。在全社会营造尊侨、爱侨、护侨的氛围,更好地凝聚侨心、汇集侨力,推动山东的经济文化发展。”孙西忠说。
为进一步发挥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参与山东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山东省先后举办4届“华交会”和10届“海外华商博士投资创业合作周”,“招商项目对接洽谈会”上共签订合同、协议、意向611个,投资总金额92.19亿美元。截至目前已签订合同落地项目19个,利用外资4.114亿美元,贸易合同5个,金额0.721亿美元。(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