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记者从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华侨外事工委开展的海南省侨资企业投资权益保护情况专题调研活动中获悉,海南省制订出台了一系列涉侨政策法规,有效地维护了归侨侨眷和在琼投资侨商的合法权益。
近年,海南省十分重视处理华侨投资历史遗留纠纷和案件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省人大由分管领导带队,开展了4次执法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对一些重大华侨投资纠纷和案件的处理情况向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反馈。此外,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和省人大常委会华侨外事工委每年都组成检查组,积极跟踪督办涉侨投资纠纷和案件的处理,并将相关情况向省政府报告。
为进一步整合涉侨部门力量,形成合力,海南省2013年建立了“五侨”(省人大华侨外事工委、省外事侨务办、省政协港澳台侨外事委、省侨联、致公党海南省委)联席会议制度。
2013年12月,海南省委外事侨务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侨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该文件强调了加强新时期侨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号召全省各级侨务部门及广大侨务工作者解放思想,抓住机遇,努力创新,拓展侨务工作新领域,探索侨务工作新方法,努力开创海南侨务工作新局面。同时,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海南省侨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并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切实加强对侨务工作的领导。
此前,省人大于2003年审议通过《海南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若干规定》,2004年1月1日颁布实施,为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为了适应新形式下侨务工作的需要,海南省对该项法规进行了修订。2009年9月25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
海南的重点侨乡海口丶文昌等市政府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的涉侨法律法规制定下发了相应的涉侨政策。(中国侨网 记者 张茜翼)(完)